各市(州) 交通运输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认识,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职称制度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的需要,各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政策执行,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宣贯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渠道、评审程序和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高素质专业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以专业分类为基础,按照行业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平公开的原则,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制度,实施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申报材料造假“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和推荐审核单位严肃追责。

三、实施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监督

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三公示”制度,即申报人员及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初审结果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实行承诺制度,即申报人员对本人所提供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委托评审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就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签署承诺书,未签署承诺书的,不予申报评审或不得参加评审工作。建立诚信档案,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同时对申报人和推荐单位严肃追责。

四、贯彻落实继续教育规定,积极搭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2020年职称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继续教育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考虑到疫情的影响,今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60学时。

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习强国”平台上进行学习,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学习心得,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和在本职工作中的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为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搭建平台。

五、继续实施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31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工程领域,取得相近相关专业不分级别或一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执业资格后取得。

六、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要求,做好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从2020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直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由我厅组建评审委员会,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组织开展。

七、职称评审工作具体事宜

(一)评审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省交通运输厅组建2020年度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开展集中评审。评审范围为省直事业单位、省级企业、不具备开评条件的市(州)和贵安新区以及参加社会化评审民营经济组织的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员。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从外省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二)评审依据。今年职称申报评审采取新老条件并行,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6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文件。我厅将结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对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修订,新的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于今年下半年印发,明年职称申报评审执行新的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申报的,需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和《完成业绩基本情况表》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申报材料。

评审工作有关文件及需要填写的有关表格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下载,下载路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工作栏目。

2.省直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评审;不具备开评条件的市(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评审;贵安新区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贵阳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评审;民营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评审。

3.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审核报送的方式进行,推荐(委托)单位须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重点审核以下情况: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情况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及学术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3)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装订;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4.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填写《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贵州省推荐评审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出具公示结果和《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

八、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2020年起,全省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上年度末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内,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等方面情况,自主确定当年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相应人数。实行岗位管理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和申报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的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二)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实行代表论文送审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送评的专业论文中选择一篇论文作为代表论文,并在《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中“指定代表论文”栏目填写确定推荐的代表论文名称。经政策性审查并符合送评条件的,将申报人的指定代表论文送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其评审意见作为对申报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三)“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贡献及其发展潜力,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等不计入其业绩、学术范畴,但可供评审时参考)。

(四)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政策性审查结果拟于2020年9月下旬或10月中旬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进行公示。

(六)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申报材料仅接受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贵阳市瑞金北路101号公路大厦18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赵楠、李欣

联系电话:0851-85992697、85992186。

     

    附件1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任职资格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docx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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