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科通〔2012〕114号)的规定,以及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执行情况,现就开展2020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补助的项目数量

根据2020年标准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年度拟补助国家标准制定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20万元(项目方向:大数据1个,其他2个);补助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总数不超过16项,每个项目5万元(项目方向:工业3个,农业6个,服务业4个,大数据3个)。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贵州省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单位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社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申报单位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组织单位。

三、申报项目条件

2020年度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分为国家标准制定补助和地方标准制定补助两大类,按标准项目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独立的二级法人单位,可单独申报)每年度每一大类,只可申报一个项目(系列标准和标准体系,如果是同一单位牵头制定,原则上按一个项目计算),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未获得过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

(二)项目已经正式发布,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三)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产业的项目,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依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关于支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黔市监标〔2019〕5号)的精神,为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建设发展,大数据有关标准实施时间不限制,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即可。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当真实、全面、完整地填写《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自我评价表。申报单位应当对照《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的内容,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并真实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附件2)。

3.相关证实性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与《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和《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相关的证明材料,特别是证明“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产业的项目,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的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文件、公告、证书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统计数据等。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本次申报作废,且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

联 系 人:周 明;

联系电话:0851-85827953;

电子邮箱:gzzjzm2005@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04房间;

邮    编:550001。

五、申报材料的评审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六、项目补助的确定方法

项目申报数量小于等于本年度补助数量时,凡是初审和专家审查合格的项目,均给予补助。

项目申报数量大于年度补助数量时,对初审和专家审查合格的,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靠前的项目给予补助;未获补助的项目,下一年度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有关审查结果的信息将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示。

附件:1、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

     2、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