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史转作风,服务职工办实事”,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职工工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继续为困难职工子女读书难解决实际问题,2021年碧江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来了!赶紧看看你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
碧江户籍的困难职工子女2021年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及重点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军事院校和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定向生、国防生等学生,以及享受了扶贫、教育、民政等部门已帮扶救助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和《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的相关要求一次性资助。
资助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低保线675元/月,上浮50%以内)的职工子女;
2.遭受重病、灾害等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3.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市办理了居住证、签订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租房合同或有自购住房合同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其子女列入资助范围。
不能列入金秋助学对象的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主要指私家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已退休职工子女。
申请时间
截止2021年8月31日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由困难职工本人向碧江区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审核查验;
3.“金秋助学”申报表;
4.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请审批表;
5.困难职工档案表;
6.公示材料原件;在单位或社区的公示材料(含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相关证明(如无两套住房证明、无小轿车登记、低保证、收入证明、重大病医疗诊断证明、伤残证明),农民工还须提供居住证明、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各一份;
8.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校收费说明及家庭成员户口册复印件;
9.提供银行账号或卡号。
申请程序
1、困难职工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各基层工会领取困难职工申请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完整。
2、各基层工会,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签署帮扶救助意见,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五天以上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出示公示结果,并统一上报至区总工会,经区总工会审核后确保助学资金9月底前发放到位。
3.非常时期,勤洗手、勤通风;若出门,记得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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