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直相关单位:

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999.54万元用于支持土肥水基础工作、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技术推广(详见黔财农﹝201966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肥料利用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将做好2019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经济产业革命的精神,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和农村产业革命,重点选择辣椒和百香果及特色水果,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进化肥使用全面实现负增长,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14个县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2.74万亩(其中:辣椒2.3万亩、百香果0.6万亩、特色水果0.22万亩),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示范县肥料利用率提升1个百分点,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开展田间肥效试验130个(详见附件)。

三、资金支出方向

2019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专项共计999.54万元,其中: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补助860万元,辣椒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集成示范每亩补助200元,特色水果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集成示范每亩补助5001000元,田间肥效试验每个补助0.81万元;其他培训会议、宣传推介、指导服务和土肥监测设备及维护等补助资金14.54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和农村产业革命,重点选择辣椒和百香果及特色水果,开展水肥一体化、有机肥+配方肥、自然生草+绿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等模式示范;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化肥利用率、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肥效校正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及化肥减量增效等相关田间试验;其他培训会议、宣传推介、指导服务和土肥监测设备及维护等。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评估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资金(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农业动植物育种、基层农技推广创新试点示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966号)要求和下达任务编制实施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投资概算、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于715日前,由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土肥总站)备案

五、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等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任务上。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调减其他相关资金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和公开公示。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黔农财﹝201754号)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由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于201911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土肥总站)。

联系人:谭克均,电话:0851-85286657

箱:gztf@vip.163.com

 

附件:2019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及任务分解表

 

 

                                                                                                      2019625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1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