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商务局、工商业联合会,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

 

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一)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相关要求。

(二)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主要有以下专业:

1.工程系列中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的中、初级职称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不开展评审;工程系列中建筑专业(中、初级)、安全专业,通信专业(中、初级)、计算机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不开展评审。

2.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的中级、初级资格不开展评审;会计系列、统计系列、经济系列副高级资格采用考评结合方式开展,申报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要求,根据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按照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34号)文件精神,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领域不分级别或一级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得执业资格后取得。

三、评审工作权限

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评办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组织中经济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统计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工艺美术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实施工作。

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职评办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会计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负责本辖区民营经济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实施工作。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请求,填写《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有关材料,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后,如实提出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按程序报各级相应职评机构进行政策性审查,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公开)、“两承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的,须填写《铜仁市2020年度民营经济组织XX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6),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表及公示结果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的审核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一是学历、专业、任职年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三是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四是论文和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申报人的申报类别:正常晋升、转评、破格或者首评;六是申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需与申报人员单位一致)及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七是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20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4.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并集中统一上报,同时报送《2020年度贵州省申报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5)一份(附EXCEL格式数据,以执业资格申报的,备注栏注明执业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各推荐部门应认真审核《2020年度贵州省申报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内容,确保与《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举报反映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人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

1.《委托评审函》 。

2.《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简介。   

4.表明本人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5.单位评议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具体,实事求是)。

6.申报人和报送单位的承诺书、单位公示材料。

7.申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需与申报人员单位一致)及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8.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申报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的材料如:完成项目、课题等的有关材料,技术报告、经济效益证明、产品推广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等)。

9.《2020年度贵州省申报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5)的excel电子表格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6)。

以上(6)一(8)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有多份申报材料的,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共X袋,第X袋”字样。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一)申报时间

9月7日至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程序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上报。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部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经济、统计、工艺美术系列申报材料报送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评办,联系电话:(0856)5203750;

工程、会计、农业系列申报材料报送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职评办,联系电话(0856)5226880。

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是职称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社部门、工信部门、工商联要加大评审工作和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序开展申报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把职称申报、推荐、初审、评审关。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

6.单位公示材料模板

有关表册及承诺书登陆“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tr.lss.gov.cn、“中国中小企业铜仁网” http://www.smetr.gov.cn、“铜仁商会网”http://www.trsgsl.gov.cn下载。

附件:民营经济组织相关表格.zip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