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新区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表(1)(1)(1).xlsx

 

铜仁高新区2020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编制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资金分类及规模

2020年下达铜仁高新区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170万元,属于扶贫发展资金,按照省、市扶贫部门有关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投向分为以下五类:一是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培训类项目;四是金融扶贫项目(精扶贷贴息);五是项目管理费。

三、资金安排原则

(一)公开透明。安排资金按照“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申报立项。以专家评审结果现场确定。

(二)择优安排。安排资金,坚持“规划先行,调整结构,突出重点,规模发展,推进产业化”的原则,优先扶持积极性高、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地方。

(三)示范带动。项目的选择要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整合发展。街道为单位,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申报主体及方式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为大兴街道,采取“专项申报”、“因素法”和“竞争入围”3种方式。

(一)专项。一是扶贫信贷贴息。由区扶办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二是扶贫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由区扶贫办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扶系统干部培训,由区扶贫办及相关部门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全员培训”由区组织人事部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

(二)“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一是“因素法”分配(含贫困人口与贫困村)由街道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以文件形式上报,附覆盖贫困户花名册和利益联结机制(产业类项目)。区扶贫办审定推荐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基础设施类项目(竞争入围)。由街道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以文件形式上报。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大兴街道申报的项目,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落实到街道、贫困村,并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街道在使用管理资金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街道要根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安排资金,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用途,否则,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收回资金。街道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后,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并把《实施方案》作为资金拨付、报账、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必须全覆盖所在村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完成减贫增收任务。

三是突出贫困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对竞争安排资金,要在处理好区域发展、产业规模、扶贫精准的前提下,尊重贫困村、贫困农户的扶贫愿意统筹申报。

四是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项目审批后要按要求录入国办系统,并打印录入信息作为资金拨付凭证,如不按规定备案项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资金作出调整。

五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人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负有跟踪问效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负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街道、村必须支持、配合。

六是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管。执行街道财政报账制和“532”报账比例,完善报账手续、简化报账程序、提高报账效率。

六、申报具体要求

(一)2020年申报项目原则为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并优先考虑项目库年度实施项目;

(二)必须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利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实行“三权分置”,量化到村到户,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农户,盈利分配给贫困农户的比例必须占70%以上。量化到村到户入股分红的产业扶贫项目,村集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合作协议,规定相关责权利,政府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但不能干预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

(三)鼓励街道将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让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扩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运营、惠及贫困户,贫困户社员比例不得低于50%。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股份分红两种方式。

)支持项目有蔬菜、食用菌、油茶、中药材、渔业等产业项目、以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产业路等项目。街道要突出1-2个主导产业,集中打造,提高规模效应,鼓励乡镇根据资源禀赋选择经济发展业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促进区域经济与到村到户融合发展。

街道需要求以项目申报书形式推荐报送

(六)联系人:孙  晶

联系电话(传真):0856-8131028

 

附件:铜仁高新区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表

 

 

铜仁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