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碧江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发改委等十一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碧江区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导意见》和《碧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营)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特组织开展2020年碧江区首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4日始至6月30日止

二、申报地点

碧江区教育局教育股(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主楼527室)

三、申报范围

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公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劳动实践基地(学校)、示范性农业基地(坝区)、高等学校、职业体验基地(职校、工厂)、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均可申报为碧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营)地。

四、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1年以上,对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2.无安全责任事故、不良诚信及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3.具有每年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人数基地不少于3000人次、营地不少于5000人次的能力,(专业科研院所、国防教育基地、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可适当降低)。

4.基(营)地选址应避免人口密集、周边娱乐场所密集地区,交通便捷,沿途路况好,有大型停车场。

5.有可供学生教学、活动、体验、休整所需的场所,且布局科学合理、功用齐全,能够满足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的需求,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6.应有与研学旅行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学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特殊设备需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7.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能根据不同学段和培养目标,设计规划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研发有至少1个主题及专项课程,将书本知识和生活实践深度融合,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学科实践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

8.按照1:25比例配齐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研学导师、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安保人员等,负责学生的研学旅行课程教学、生活管理和安全保障。

9.营地须能同时容纳200人(含)以上,并具备生活硬件设施,符合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基本要求。有学生食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方便快捷,食堂食品、饮水管理规范、安全;学生宿舍应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空调、存储柜等;住宿场所应配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安全,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10.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11.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且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12.基(营)地要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措施。

(1)场所设施科学。要便于集中管理,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的要求,有安全逃生通道,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无死角安全监控体系,影像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附近(30公里以内)有医院。

(2)制度保障完善。要建立研学旅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学旅行指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研学旅行餐饮安全管理办法》、《研学旅行住宿安全管理办法》和《研学旅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管理责任落实。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研学旅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要定期检查基地(营地)设施的安全。

(4)过程监管有序。要形成完整的课程操作流程,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安全疏散等。

(5)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赔偿额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申报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向碧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报表。

(1)碧江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社保人员花名册(从社保服务平台下载后加盖公章)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研学指导老师资料(研学指导老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具有教师资格证资料)

(8)有多次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5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典型案例)

(9)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设置资料

(10)服务质量承诺书

(11)消防安全许可证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请有意向的机构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碧江区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7716634041),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碧江区教育局、碧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推荐目录管理考察名单。

3.考察评估。根据基(营)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碧江区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活动服务机构审核备案小组对初选入围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员工队伍、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4.专家评审。审核备案小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机构负责人集中陈述情况以及基地现场考核结果等,予以综合评估,确定进入推荐目录机构名单。

5.结果发布。推荐目录机构名单报碧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定后,在碧江区政府网、碧江微教育等网络平台上发布,并挂牌。推荐目录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由碧江区教育局、碧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重新组织申报遴选。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机构现场陈述10分钟(请提前制作好ppt),2020年7月3日在碧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三楼会议室(348室)进行陈述。

2.基地(营地)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基地(营地)承办研学活动。

3.建立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退出机制,存在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学校及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获得推荐目录管理资格、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的等情况之一者,将移出推荐目录,取消研学旅行承办资格。

4.未经申报纳入研学旅行基(营)地目录的基(营)地不得组织开展教育研学旅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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